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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买球平台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及应急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18作者:党政办公室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为维护学院校园稳定,开创综合治理的新局面,确保学院人、财、物安全,促进学院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果断处置发生在本院的各类突发事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欧洲杯买球平台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应急行动方案》。

一、 行动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 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1、坚持教育说服,疏导为主,遵循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方针。2、快速反应。3、公秘结合、果断处置。4、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各个击破。5、依法办事。6、学院党政领导各个主管部门要作好疏导缓解工作,保卫部门要主动了解情况,观察动态,作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7、对突发事件中的外国人,依靠地方职能部门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处理。

三、 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分管的院领导任副总指挥。保卫处、院党政办、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总务处、各系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各(系)成立相应的指挥领导小组,由各系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见图表一)

(图表一)

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并设置“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长兼任负责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和现场的调度指挥及人、财、物的调配。

四、力量部署和处置措施:

(一) 保卫处带领负责全校治安巡逻的保安人员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各系、学生处督促管理学生宿舍(公寓)的值班工作。严格对出入人员进行盘查,执行证件出入制和登记制度。

(二) 在重大活动期间(全国和省党代会、人代会、校庆和学院组织的各种文化活动等),各系负责加强力量搞好学生管理,根据需要并组织一定的学生力量,协助保卫处搞好校园的治安巡逻。

(三) 发生突发事件时,“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要在事发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安排警戒,安排警戒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为处置突发事件做好人、财、物的准备,并制定处理意见和措施,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出周详的安排。

五、 总体要求

1、 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迅速处置,防止向校外蔓延和扩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内部。

2、 学生集中的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果断地采取疏散、警戒等强制措施,同时封锁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六、 具体措施

1、 发生突发事件后,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把握事态的发展,为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及时可靠的准确情报,为事后的处理取证提供保障。

2、 对预谋闹事事件,要依靠部门党政领导协调,疏导,保卫部门要封锁现场,维持秩序,协助疏导,控制事态。

3、 对突发的闹事事件,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处置果断。接报后工作步骤:首先判明闹事的时间、地点、性质、规模、原因及动向等,并立即报告院党委及相关部门,同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安排警戒,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同时封锁现场为平息闹事做充分的准备。

4、 行动注意事项:(1)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2)搞好秘密取证工作,为日后查处事件奠定基础,取证人员应随先期人员同往,或提前到达闹事现场。(3)执勤人员遭到袭击和暴力反抗时,有权使用正当防卫的权利。(4)事态初步平息后,应留一定力量清理现场,观察动向,等现场完全恢复平静后再撤出,然后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闹事者提出的实质问题,以消除后患。

七、 重点保卫目标

1、 广播室、网络中心、电教中心、财务室和院领导办公室,各职能部门要增派1至2人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2、 加强水电和餐饮的安全管理,总务处要明确一名领导干部或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3、 院党政办、科研处、图书馆和机要档案、文件和科研资料的部门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窃取情报资料和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要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安全工作,保障档案文件、科研资料、历史资料的安全。

4、 宣传统战部要加强广播和网络等宣传媒体的安全管理,防止敌对势力利用校园媒体非法传播窃取情报资料。相关部门必须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上报,及时处理。

5、 各实验室要加强重要仪器、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等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做到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并按规定存放和管理,防止被盗或流失。

6、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校园媒体和其它设备进行带有煽动性和不健康的宣传。

7、 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安排人员重点保卫院领导、网络中心、广播室、水电、食堂等重要目标和生活设施。

(四) 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纪律

1、 坚守岗位,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保证指令畅通。

2、 严守机密,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依法办事。

3、 不得无故损害群众利益,一切从维护学院利益出发。

4、 不怕疲劳,克服困难,保护自我安全,果断坚决地完成任务。

(五) 处置突发事件各系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学生处、院团委及各系必须做到:

(1) 组织党、团干部和学生干部做好疏导和劝阻工作;

(2) 做好社团引导工作,掌握了解各社团的活动情况;

(3) 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掌握了解学生在寝室内的活动情况。

2、 当得知本系学生有集会、上访、请愿游行的苗头时,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相关的老师深入学生中做好疏导和劝阻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 当学生走出寝室,进行集会时,系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干部共同做好疏导和劝阻工作。部门领导要直接做好带头闹事和参与闹事的教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对他们态度、行为,严肃的指出后果的严重性。

4、 后勤人员在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后勤保障。注重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搞好食品卫生安全,不得和学生发生正面冲突。

5、 各部门在处理各种事件的工作中,要随时向学院指挥领导小组报告事态发展及劝阻工作情况。

6、 在学院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卫处受“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指挥,负责收集情报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封锁现场,保卫重点目标及设施,防止事态扩大。对进行反动宣传、煽动闹事的敌对分子严加控制,配合公安机关见机抓捕,及时将事态报告学院指挥领导组和“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具体分为情报信息、治安巡逻、动态跟踪三个小组,各组保证通讯畅通,充分利用摄相机、照相机、微型录音机等技侦手段举证,调度车辆随时待命。

(六) 对行凶、投毒、火灾、群体性等重大事件的处置措施

1、 对行凶案件的处置

(1) 保卫处各值班室接到行凶案件的报警,在问清案件基本情况后,值班人员首先报告处领导并迅速赶往现场。值班人员立即对被害人做出是否需要抢救的决定并组织现场保护。

(2) 保卫处领导接到值班员报告后,在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的同时向高校治安办和110报警,并到现场组织指挥。

(3) 在对现场进行初步勘察了解的同时,确定犯罪嫌疑对象,组织力量封锁学院大门及行人通道,力争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范围内抓获犯罪嫌疑人。

(4) 将案情和犯罪嫌疑人可能潜逃的方向迅速报告上级公安机,请求协查,配合公安机关在辖区和市内各车站、交通进出口设卡守侯抓捕疑犯。

(5) 学院各系必须做好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稳定工作,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见图表二)。

(图表二)

行凶案件的处置流程图

(1) 在接到泄毒、投毒案件报告后,立即查明并截断毒源;

(2) 迅速组织力量抢救中毒人员,组织有关部门封锁和保护现场。

(3) 疏散现场人员,建立安全警戒线,确保周围师生群众安全。

(4) 积极主动与地方职能部门联系,及时对毒区进行鉴定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5) 由保卫处协同公安机关对案件展开调查,查明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6) 将案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见图表三)。

(图表三)

泄毒、投毒案件的处置流程图


3、 对火灾事故的处置

(1) 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保卫处领导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灾现场。

(2) 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建立安全“隔离带”。

(3) 在疏散现场人员和抢救伤员的同时,利用就近消防器材组织实施灭火工作,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 保卫处领导视火灾情况决定是否报火警119。

(5) 保护现场并立即展开调查,确定火灾事故原因及性质,追究当事人责任(见图表四)。

火灾事故的处置流程图

4、 对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罢课罢餐等事件的处置

(1) 各系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情况,发现苗头,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并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2) 一旦发生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罢课罢餐等事件,各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保卫处领导和学院分管领导报告,保卫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学院大门,严格控制人员出入校园,防止事态扩大化。

(3) 由学院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出面疏导,稳定学生情绪,针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在学校范围内能做到当面解决的问题,当面解决,当面不能解决的,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对学院无力解决的问题,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请示报告,对学生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以疏导为主,组织学生派出代表,直接对话,化解矛盾,防止激化。

(4) 做好善后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别有用心、有意制造混乱的人,由保卫处协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决不姑息纵容。

(5) 根据国家宪法和游行法允许并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的游行,学院必须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并按事先制定的时间、路线和有关内容进行。

(6) 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见图表五)

(图表五)

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罢课罢餐等事件的处置流程图

5、 对治安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1) 由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必须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保卫处各值班室(点)人员首先向保卫处领导报告,由保卫处领导向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领导报告,并视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

(2) 保卫处迅速组织力量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配合保卫部门共同做好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

(3) 事后由保卫处组成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处理,向学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见图表六)。

(图表六)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流程图

十一、值班报警电话

学院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88506110 88506013

思雅派出所电话:88224110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学院保卫处处长蒋明元电话:13985133335

学院保卫处副处长张志电话:137651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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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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